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,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日前发布的《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》(国科金发计〔2023〕1号)要求,现将学院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和申报要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方式
1.申请人应认真阅读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、《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、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、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〔2021〕177号,以下简称《资金管理办法》)及有关规定,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(以下简称信息系统),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。《指南》网址:https://www.nsfc.gov.cn/publish/portal0/tab1398/;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规章制度、经费管理办法网址:https://www.nsfc.gov.cn/publish/portal0/tab475/default.htm。请相关教师一定先认真阅读《指南》后,再行填写申报。
2.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。各类型项目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》(以下简称申请书)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。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,并将有关证明信、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,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,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。申请人于2023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,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。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填写附件1报科研秘书登记,由科研秘书统一申请开户,以前申请过国家基金委项目的老师无需重新开通。
3.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,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。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。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,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;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、摘要、目录、版权页等PDF扫描件。
4.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。2023年,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,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。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,申请人应当按照《资金管理办法》及有关规定,根据“目标相关性、政策相符性、经济合理性”的基本原则,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,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。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,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,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。
5.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,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。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,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。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。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。
6.2023年,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、地区科学基金项目、重点项目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、基础科学中心项目、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,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,申请人不可更改。
7.申请人应认真阅读《指南》中限项申请规定。2023年,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(职称)的人员,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;科学基金重大项目、基础科学中心项目、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(部门推荐)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、科技创新2030—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。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《指南》限项申请规定。
二、时间安排
第一阶段(1月13日-3月3日):组织申报动员,撰写申请书初稿。
第二阶段(3月9日-3月14日):上报申请书初稿电子版,组织形式审查。
申请人请于3月9日前将一份申请书初稿提交至科研办公室C802,科研办公室会在3月14日前反馈形式审查结果,申请人继续完善申请书,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最终电子版材料。
最终上报时间(3月16日):申请人完善申请书后,务必于3月16日17:30前系统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。
四、其他
1.所有项目申请书全部采用在线方式撰写,届时国家自然基金委服务器可能会发生数据拥堵,导致网速缓慢,会影响申请书撰写和提交,还请申请人安排好时间,尽量提前完成项目申报,以免造成上报延误。
2.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徐老师
联系电话:82317534,13466654613